玻璃钢夹砂管国家标准有哪些?玻璃钢夹砂管是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 标准号:GB/T 21238-2007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以下简称FRPM管)的分类和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公称直径为100 mm~4000 mm,压力等级为0.1 MPa~2.5 MPa,环刚度等级为1250 N/平方米~10000 N/平方米地下和地面用给排水、水利、农田灌概等管道工程用FRPM管,介质较高温度不超过50℃。非夹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及公称直径、压力等级、环刚度等级不在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FRPM管也可参照使用。
2、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CECS 190-2005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镇公用设施和工业企业一般给水排水工程中,输送介质温度低于40℃的采用人工土弧基础的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管道结构的设计。本规程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的结构设计。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管道结构的设计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3、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第2部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标准号:DL/T 802.2-2007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的产品分类、型号规格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堆放和出厂合格证。 本部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热固性树脂为基体,采用手工缠绕和机械缠绕等工艺制成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4、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标准号:JC/T 988-2006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以下简称保护管)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和标记、形状和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缆用缠绕和卷制成型的玻璃钢保护管,也可适用于其它工艺成型的玻璃钢保护管。
石油天然气工业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 第1部分:词汇、符号、应用及材料 标准号:GB/T 29165.1-2012
范围:GB/T 29165 的本部分规定了术语、定义和符号,并明确了原材料和管子的应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用陆地、海上固定和浮动平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的规范、制造、试验和安装等。本部分与 GB/T 29165 其他部分一起使用。
5、石油天然气工业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 第3部分:系统设计 标准号:GB/T 29165.3-2015
范围:GB/T 29165的本部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道系统的设计指南。本部分适用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的布置尺寸、水力设计、结构设计、细节设计、耐火性能、火焰蔓延、烟雾和静电释放控制等。本部分应与第1部分配合使用。
6、石油天然气工业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管 第3部分:系统设计
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 第3部分:玻璃钢管材 标准号:MT 558.3-2005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热固性树脂为基体,并具有阻燃抗静电性能的煤矿井下供、给排水、正压风、喷浆、负压风、抽放瓦斯用玻璃钢管材。
7、玻璃钢管和管件 标准号:HG/T 21633-199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低压接触成型和长纤维缠绕成型制造的玻璃钢管和管件。